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精神,经研究决定,对2014年部分节假日作出如下安排:
1.元 旦:
2.清明节:
3.劳动节:
4.端午节:
5.中秋节:
6.国庆节:
说明:因为2014年妇女节、青年节适逢周六、周日,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,原定相关人群享受的半天假期不补假。寒假、暑假放假安排以教学日历为准。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精神,经研究决定,对2014年部分节假日作出如下安排:
1.元 旦:
2.清明节:
3.劳动节:
4.端午节:
5.中秋节:
6.国庆节:
说明:因为2014年妇女节、青年节适逢周六、周日,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,原定相关人群享受的半天假期不补假。寒假、暑假放假安排以教学日历为准。